水番一陈

Rofix:

欢迎来到虫洞驿站。


我们今天突破了60k的星球旅行者,欢迎你们的加入。前方的旅程会更加精彩,继续成为你每日生活的短暂逃离。现在你可以在你的QQ空间,朋友圈或者其他平台上介绍我的作品,不需要征得我的同意了,只需要你遵守不商用,标注原星球网页链接即可。很多我的读者也都是创作者,有的可能刚刚开始自己的创作生涯,今天我很想和大家普及一下知识共享。


人类是一个孤独的物种,他们是已知的唯一智慧生物,他们没有人引导,也没有参考,只能自己慢慢摸索如何组织社会,解决棘手的问题。一些洞穴人开始在岩壁上作画给周边的伙伴看,随后,语言成熟,人们开始口述故事代代相传,文字出现,人们开始在各种自然物体上刻字,随后是颜料和墨水的出现,蔡伦造纸,人们可以便携的创作。


至此为止,人们还很难复制作品,要想观摩一幅画还得骑马到对方家,看到诗也要誊一份。但是活字印刷被发明了,人们可以原封不动的复制一份写作。到了15世纪的欧洲,古登堡改良了活字印刷,用上了油性墨水,机器更加迅速。到这儿时候,作家才开始担心自己的作品会不会被别人夺走。1710年,英国才有了第一部版权法,保证作者可以在创作28年内拥有版权,这样可以激励作者创作更多的作品。但后来像迪士尼这样的巨头开始想拿自己的作品疯狂赚钱,所以逼着国会逐渐把时限改成作者死后70年。但这样做的坏处也很明显,本来你想写个哈利波特同人小说只需要到2026年时就不用问JK罗琳许可也能随便写和出版了,但现在你得等她去世70年才能这么做。


然而让人类措手不及的是,当人们逐渐步入互联网社会的时候,版权的问题越来越大,究竟复制粘贴在网络上需不需要授权,分享转载呢?鬼畜呢?下载下来当壁纸呢?如果十万人同时要做这些事,难道要一一问你要授权?如此多的新问题已经无法用原来的规则解决。所以在2001年,知识共享协议(CreativeCommons)出现了,从此以后,只要你遵循一定规则,你就可以在不经过作者许可的情况下分享或者改编其作品。Lofter也使用了此协议。如果你用电脑网页版访问你喜欢的Lofter作品,你会在日期的右边看到几个小圆圈,点击就能看到那个作者用的分享要求。那我的星球应用什么规则呢?

你可以不经过我的同意进行分享和改编如果你

 

  • 明显位置处著名作者和原作网页链接地址

  • 不商用

  • 你新的改编作品也应用同样的共享规则


这片科普文也可以分享或者@身边对版权有困惑的创作者。在这里也祝各位创作愉快!

附:
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-nc-sa/2.5/deed.zh
一份普通人可以理解的许可协议概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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